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8〕68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度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对象为2020年获得的各类奖补项目。

 

二、各县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各单位的申报工作,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申请企业或单位认真填写《企业(单位)创新驱动资金申报表》并附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四、省、市科技部门下文确定的奖补项目,由市科技局依据文件直接拨付,无需企业申报。

 

五、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表和附件证明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六、各县区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填写《2020年创新驱动奖补资金汇总表》,连同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11月25日前报送至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联系人: 规划科       滑晓琴  方明超  3379796

 

科技局窗口   荣  琼  周  霖  3378129

 

 

 

 

附件:1.企业(单位)创新驱动资金申报表

 

      2.2020年创新驱动奖补资金汇总表

 

 

 附件1-2.docx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