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强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实施意见的通知》(六政秘〔2018〕112号)要求和年度工作安排,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20年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主体
申请备案主体为在六安市范围内注册的企业,
二、备案条件
企业须与省内外高校院所已签订责权利明确的“四技合同”或共建研发平台等产学研合作协议,在有效期内且有实际合作经费,正在实施或即将实施的项目。
三、备案材料
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表、产学研合作协议复印件、合作项目及团队简介等相关证明材料。
四、备案程序
1、申报单位填报:申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填写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表,准备相关附件,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上报到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2、县区审核报送: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结合企业产学研开展情况,对备案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认真把关,出具审核意见,于10月20日前推荐上报到市科技局窗口。
四、其他事项
备案工作是掌握我市企业产学研合作基本情况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手段,是产学研合作项目遴选和绩效评价的基础,请各县区高度重视,积极行动,把此项工作做好做实。
五、联系方式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陈得利 熊盛春 3378286
市科技局窗口 荣 琼 3378129
附件: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表
2020年9月27日
附件:
产学研合作项目备案表
申请备案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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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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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方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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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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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协议起止时间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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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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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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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产学研合作经费(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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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类型 |
¨技术转让 ¨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 ¨技术服务 ¨共建研发机构 ¨其他(选择此项必须标明合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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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目技术所处阶段 |
¨中间试验 ¨工业性试验 ¨工程化开发及示范应用 |
是否在“安徽省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系统”完成合同认定登记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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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主要成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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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所在单位 |
职务职称 |
项目分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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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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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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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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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主要内容及完成指标 (3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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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必须包含成果来源(高校院所或合作开发等);主要完成指标: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知识产权指标、研究开发报告、咨询服务报告、产品检测报告、用户使用报告、申请各类奖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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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企业意见 |
县(区)科技局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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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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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