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发改委:

 

现将《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皖能源新能〔2020〕21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省通知要求,积极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平价项目及申请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平价项目

 

1.申报范围:自愿转为平价上网的存量项目和2020年拟新建平价项目(必须在2020年底前开工)。

 

2.申报要求:存量自愿转为平价项目需提供项目信息表、核准(备案)文件、自愿转平价上网说明、县级政府支持项目建设说明、有关部门支持性文件、项目接入方案表;拟新建平价项目需提供项目信息表、项目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开工并网承诺、县级政府支持项目建设说明、有关部门支持性文件及投资协议(或备案文件)、项目接入方案表。

 

3.申报时间:各县区发改委于4月10日前汇总报送至市发改委,单个项目纸质材料装订成册2份随文报送,电子版同时发邮箱。

 

二、申报2020年国家补贴光伏发电项目

 

1.申报范围:6MW及以上普通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就地开发、就近利用且单点并网装机容量小于6MW的户用光伏以外的各类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必须是2020年以内已并网或承诺2020年并网项目。

 

2.申报要求:普通光伏电站需提供项目基本情况表、拟接入系统方案、县级政府支持项目建设说明、项目备案文件、项目单位承诺函、项目申请报告(实施方案)、项目单位建设业绩说明。工商业分布式需提供项目基本情况表、拟接入系统方案、土地(场地)落实情况支持性文件、项目备案文件及项目单位承诺函。

 

3.申报时间:各县区发改委于5月15日前汇总报送辖区内拟申请项目,单个项目纸质材料装订成册2份随文报送,电子版发邮箱。

 

联系方式:0564-3379760   邮箱:450772073@qq.com

附件: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2020年4月7日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皖能源新能〔2020〕21号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2020年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印刷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