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经信部门:

 

根据省经信厅《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及复核工作的通知》(皖经信产业函〔2020〕127号)和《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皖经信产业〔2014〕184号,以下简称《办法》)要求,请认真做好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组织申报和已认定中心的复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

 

1.申报范围。2020年度(第七批)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范围为装备制造、电子信息、消费品等行业和领域。上述行业领域内设有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以及为此行业领域开展设计服务业务的工业设计企业,符合《办法》(附件1)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原则上优先推荐已认定为市级工业设计中心的企业。

 

2.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按照规定提交《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附件2、3)及相关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清单见附件4)。其中,企业内设工业设计中心填报附件2,工业设计企业填报附件3。

 

3.申报方式。各县区经信部门要严格对照《办法》,对企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向市经信局正式行文推荐申报。

 

二、已认定中心复核工作

 

1.复核对象和材料。根据《办法》中每两年复核一次的要求,本次复核对象为2018年度认定并通过复核的5家企业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见附件5),需填写《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见附件6),同时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县区经信部门完成复核材料审核并形成评价意见,正式行文报至市经信局。

 

2.名称变更。因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所属企业发生更名、重组等调整的,应及时报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进行更名,并提交名称变更申请、变更前后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三、建立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台账

 

为及时掌握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发展情况,加强动态管理,拟建立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台账。请组织第一批至第六批已获得认定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见附件9)及2020年申请认定的企业认真填写《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情况统计表》(附件8)。

 

 

 

 

四、工作要求

 

各县区经信部门于2020年4月17日前,将上报文件、申报(复核)材料和《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情况统计表》等一式2份附电子版报送市经信局综合法规科。

 

联系人:刘玮炜,电话3379895

 

 

 

 

附件:1.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2.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020年版)

 

3.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 2020年版)

 

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

 

5.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名单(六安市)

 

6.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 2020年版)

 

7.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 2020年版)

 

8.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情况统计表

 

9.第一批至第六批已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六安市)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_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办法.doc

附件2_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doc

附件3_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请表(工业设计企业).doc

附件4_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申报材料清单.doc

附件5_2020年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名单(六安市).xls

附件6_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企业工业设计中心).doc

附件7_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复核表(工业设计企业).doc

附件8_安徽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情况统计表.xls

附件9_第一批至第六批已认定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六安市).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