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六安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8〕688号)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度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申报的对象为2019年获得的各类奖补项目。

二、各县区负责组织本区域内各单位的申报工作,汇总后统一上报。

三、申请企业或单位认真填写《企业(单位)创新驱动资金申报表》并附相应的附件证明材料。

四、省、市下文确定的奖补项目,不需提供附件材料。

五、各申报单位将申报表和附件证明材料一式3份加盖公章,报送至县区科技主管部门。

六、各县区要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并填写《2019年创新驱动奖补资金汇总表》,连同单位申报材料,一式2份,于11月30日前报送至市政务中心科技局窗口。

联系人: 规划科       滑晓琴  方明超  3379796

         科技局窗口   荣  琼  周  霖  3378129

 

附件1:企业(单位)创新驱动资金申报表

附件2:2019年创新驱动奖补资金汇总表

 

 

 

2019年11月20日

 

 

附件:附件2: 2018年创新驱动政策兑现汇总表.xls

 

附件:附件1:企业(单位)创新驱动资金申报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