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有关企业:

根据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3〕32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稳定就业和支持创业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383号)和省人社厅《关于实施皖人社发32号文件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3号)精神,现就申报紧缺职业(工种)省内就业补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1.对所学专业为我省企业紧缺专业(工种)的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毕业时与省内民营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在毕业年度内与省内各类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稳定就业1年后,可向就业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报3000元/人一次性紧缺专业(工种)就业补助(不含免费学生)。

2.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与省内企业开展紧缺职业(工种)技能人才定向培养,学生毕业后与培养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实现稳定就业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学生一次性3000元就业补贴。

二、申报须提交的材料

1.《紧缺专业(工种)就业补助申报表》(附件1);

2.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金补助方式

个人申报,也可由企业集中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经人社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毕业生本人。

请有关企业在2019年12月1日前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申报材料,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建设科。

联 系 人:刘迎春

联系电话:0564--3376030

附件:

1. 紧缺专业(工种)就业补助申报表

  1. 紧缺专业(工种)目录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2日

 

附件:附件.docx